美国教育考试与评价现状及其对中国中考改革的启发 美国教育理事会
美国中学生面临哪些考试?
美国的中学生需要对付的考试数量在西方国家算是比较多的,除了课堂上教师出题的小考及学期测验外,学生通常要参加如下几类大规模的统考(或标准化测验):联邦教育普查考试、全州统考、学区统考以及升学考试。
联邦考试
美国实行联邦制,教育立法权在州级。严格说来国家教育部只对教育政策起指导作用。由于各州都希望得到联邦的多种教育资金,州政府对联邦教育政策都是认真执行的。比如联邦每年举行“全国教育进步普查”(The 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Progress, 简称NAEP),以了解全国学生的成绩及其变化。从2003年开始,美国国会的新法案“不让一个孩子落后”(No Child Left Behind Act,简称NCLB ) 要求NAEP每两年测试四年级和八年级的语文及数学(NAEP也抽测十二年级)。凡是得到联邦对落后地区资助的州和学区都必须参加这项普查。因此各地教育部门对此都采取合作态度。NEAP的考试是抽样进行的,不是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或每个学生都要参加。即使被抽到,学生也是自愿参加考试。由于抽样是采用“矩阵”(matrix)的设计方式,参加普查的学生每人只作考试中的一部分题目,所以NAEP只能给出学区及州的成绩,并没有每个考生的分数。这就是为什么NAEP也被称为“国家的成绩单”(“Nation’s Report Card”).
州级考试
美国五十个州及首都各自有不同的教育立法,为了追究各级学校的责任(Accountability),州政府总会实行一些统考,以了解各地的情况。新的联邦立法NCLB更是要求各州制订具体的统考计划,以测出每所学校的“适当年度进步”(Adequate Yearly Progress, 简称AYP)。如果一所学校连续几年达不到规定的AYP(例如百分之二),该校就会被制裁:可能被取消联邦资助,更严重的则会被关闭。在NCLB法案之下,美国教育部给予州政府一定的灵活性。各州在制订统考计划时可以自选考试,自定细则。但每个州的计划都必须上报教育部,最后经过部和州之间周密的探讨而得到批准。这个审批过程是一个州一个州分别进行的。目前大约只有二十几个州的计划已被教育部批准。
州里的另一种考试就是毕业考试。美国实行12年义务教育,学生在十二年级之后就离开了公立教育系统。因此美国的毕业考试在英文中是“exit exam”(也许可直译为“出学考试”)。并不是所有的州都实行高中毕业考试。许多州都是以修够学分作为毕业的标准。但新的NCLB法令要求各州高中毕业百分率达到一定标准。于是许多州纷纷开始计划实行高中毕业考试。这种考试可以用现成的商业性标准化测验,也可以用州里自己现编制的标准化测验。一般来说这种考试是在十年级开始施测,以留给学生充足的补考时间。
学区考试
有的学区也搞自己的考试,以了解本区的学生成绩。但这类考试的规模较小,其重要性显然不如州考。
入学考试
美国实行12年义务教育,公立学校全部免费就近入学,也没有入学考试。只有个别的学区设置一至两所重点公立中学让全学区的优秀学生报考(例如纽约市前世贸大厦旁就有一所这样的高中)。这类学校和私立学校一样,入学选拔考试完全是由校方自行规定的。有的学校使用智力测验,如韦氏智力量表(Wechsler Intelligence Scale for Children, Third Edition, 简称WISC-III)。 美国还有一些独立的非盈利机构在主办私立中学入学考试,例如独立学校入学考试(Independent School Entrance Exam, 简称ISEE),以及中学入学考试(Secondary School Admissions Test, 简称SSAT),由各校自愿选用。以ISEE为例,这是一个三小时的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文字和数字的推理能力。其中有短篇的命题作文。作文不记分,但会被送到报考学校的招生部门做为录取的参考。为了照顾学生随时入学,ISEE设置三个级别的测验:低级测验是为录取五至六年级的学生;中级是为录取七至八年级;高级是为录取十至十一年级。因为这种测验是面向私立学校,所以考试的规模不大 ,全美每年只有几万考生。
如果想升大学,美国的高中生在毕业前必须报名参加大学入学考试。这种考试主要有两种SAT和ACT。有些大学倾向于使用ACT录取学生,另一些大学则喜欢用SAT。所以学生通常根据自己所报学校的要求选一种测验。也有人两种都考,以增加录取的机会。
同等学力考试
在美国中学一级的考试中有一种是比较特殊的,即“普通教育发展测验”(Gener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Tests,简称GED Tests)。GED测的是高中水平的学力,但实际上并不是为在校学生设置的。原则上它是一种成人考试,只有18岁以上并已离开高中的成人才有资格报考。GED共考五门,包括阅读、写作、数学、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考生通过五门考试后即可获得高中同等学力的文凭。在许多州里这种通过GED得到的证书与一般的高中毕业证书没有不同。
在一些州里,GED也被学校用来解决高中辍学问题。这些学校把即将辍学或刚辍学的学生组织到一个GED预备班里,让他们补课,以便最终通过GED而拿到中学文凭。有人对此做法有所批评,认为这可能使一些学生提早离开了自己的班级。但是这种预备班并不普遍。实际上要进入这种GED预备班必须通过严格的把关程序,只有确实证明无法在普通班里继续学下去的学生才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来获得文凭。
美国的各种教育考试由谁主办?
政府主办的统考
美国的公立学校是由政府负责的,因此上面所述的各种统考都是由政府主办。除了NAEP是联邦政府的职责之外,其他都是由州政府负责。考试的宗旨、内容及方式都是由州里的教育决策部门制订,通常是在制订教学大纲之后。然而州级考试的出题过程无一例外都是由独立的测验机构承办。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机构编制的限制:若各州下设考试局,必将形成超编。二是专业力量的限制:编制大规模考试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美国对测验的研究开始较早,多年来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教育测验工业”。许多测验机构或公司(如ETS)在世界同行内都享有极高的声誉。在这种环境下,州政府的考试机关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专业能力上与现有的测验公司竞争。所以对州政府来讲,与测验机构或公司签约是最经济有效的做法。
学区考试
学区一级的考试由学校委员会(School Board)负责。多数学区使用现成的商业化测验,但由于此类考试范围较小,有些学区也自己编制试题。
入学考试及同等学力考试
前面所述的各种入学考试及同等学力考试全部是由非政府机构主办的。这类考试的由来无非是同一种模式:共同的需要形成特殊的“协会”或“行会”机构;这些机构制订考试的宗旨及内容;机构委托测验公司出题施测。
以大学入学考试SAT为例。SAT是由美国“大学委员会”(College Board)主办的。大学委员会实际上是全国性的大学联合会,它代表了这些大学的共同利益。由于大学普遍有招考新生的需要,于是大学委员会委托在普林斯顿的ETS编制一套统一的入学选拔考试,以便各大学选用。
私立中学的中学入学考试SSAT的产生也是一样。早在五十年代有十位私立学校招生办的负责人聚在一起讨论,认为各校都希望有一个统一的入学考试。之后就成立了中学入学考试委员会(Secondary School Admission Test Board, 简称SSATB)。与大学委员会不同,SSATB没有委托其他测验公司,而是自己直接编制考试。
高中同等学力考试GED由独立的非政府机构美国教育理事会(American Council on Education, 简称ACE)下属的“普通教育发展测验服务社”(Gener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Testing Service, 简称GEDTS)主办,由各州施测。它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当时有许多美国青年人被征召入伍,没有上完高中。战后的美国需要对这批复员军人进行继续教育,于是产生了GED。这套测验使得许多军人不必回高中就获得了文凭。后来GED延续了下去,但今天它的主要功能是给在高中时辍学的成年人提供一个获得文凭的第二次机会。
美国的考试公司和机构
盈利与非盈利
美国的“考试工业”的成员主要有两大类:盈利性的考试公司和非盈利性的考试机构。前者有芝加哥的“河畔”公司(Riverside)及德克萨斯的“哈考特”公司(Harcourt)等等。后者有普林斯顿的“教育测验服务社”(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爱菏华的“美国大学测验”(American College Testing, 简称ACT)及华盛顿的“普通教育发展测验服务社”(GED Testing Service)。其实盈利公司与非盈利机构之间主要的不同是在财政制度方面,在编制考试的运作上是大同小异的。
机构编制及运作
美国的大规模测验机构如ETS可有上千名员工,其中包括开放测验方法的基础研究人员、每个具体测验项目的负责人及专家、政策研究人员、市场及公关人员、测验的印制与发行人员等等。小规模的测验机构如GEDTS则只有三十余人。这类机构通常不设专职的测验方法研究部门,许多事务例如印刷和公关也由机构外的合同公司承包。
现以GEDTS为例说明测验机构的运作情况。GEDTS下设四个部门:测验发展、顾客服务、运行管理以及特殊项目。
GEDTS的测验发展单位设一名主管;一位心理测量学专家;五位学科内容专家,各自负责一门考试;一位文字编辑,负责考卷的文字校对;一位行政管理员,负责协调五门考试编制的日常事务;还有几名秘书。GED五门考试的试题是从各地的一批教师征得的。五位学科专家分别负责选择自己学科的试题,组成试卷前,试题都要通过试测。GED的及格线是以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水平来确定的,以三分之二高中毕业生能够通过为准。所以GED考试必须在全国抽样的高中生中试测。试测后有心理测量学专家根据数据编制最后的试卷。近几年来,各地的高中需要应付许多统考及各种测验公司的抽样试测。结果造成许多学校拒绝合作。因此发展一份新的考卷需要长达三年的时间。
顾客服务单位设一名主管及数名行政人员和秘书。该单位负责联络各地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由于GED是通过各州的执行人(通常是州政府的官员)来施测,日常的联络及服务是非常繁忙的。
运行管理单位设一名主管、数名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一名仓库管理。该单位负责考卷的印制、发行和收费。由于GED在美国和加拿大有三千多考点,要保证每份考卷安全、准确无误地发送到各考点是一项非常繁重的工作。
特殊项目单位设一名主管,一名政策研究员及一名行政人员。该单位主要是对考生进行调查、收集有关GED的数据及研究成果,以提供制订新政策的依据。
各种考试的功能及利弊
以上所列的种种考试各自有不同的功能和利弊。如果把它们用几种方式分门别类就会使我们对此看得更清楚。
考试的使用者
如果以使用者划分,考试可分为政府所用、学校所用、教师所用、学生及家长所用。可能有些考试会有多种用途,例如统考如果设计得好可以为政府提供信息,也为教师提供教学的指导。但不幸的是美国绝大多数的统考,如NAEP及州考等都与教学无关,有些甚至不能提供班级或学生的成绩。这种考试主要的职能就是为执政者的决策服务,并不能对教师和学生带来直接利益。当然这类统考是必要的,也是不可或缺的。但真正对教学产生直接影响的是教师编制的课堂考试。这种考试有针对性,可以对学习中的问题及时诊断。所以使用者“级别”越低的考试越是有用、越是重要。
对考试分数解释的参照
在解释考试分数时基本上有两种参照系统:一种系统是与标准相关联的(criterion-reference),另一种是与考生的常模相关联的(norm-reference)。州级的统考大都是前者,因为在编制此类考试时是以教学目标为基础的。学生在某科目达到某一分数就代表他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该学科多内容。一个好的标准关联考试在理论上应该能够考察学生的学术水平,但前提是考试内容应该与所学一致。入学选拔考试则都是常模关联的。考生的成绩是与其他人相比来看的。招生录取时学校可以从考分知道考生所处的名次,至于考生对哪一科掌握到什么程度并不了解。
由于参照系统的不同,这两类测验在设计时遵循的是极为不同的思路。其中一个重要的区别是选题。一个好的常模关联考试希望能最大限度地把学生区分开来,因此选题时要尽量选择一半学生不会的题目,多数人都能答对的题目自然会被淘汰。而标准关联的考试是要确定一个考生对学科掌握的程度,因此只要题目与教学目标有关,哪怕大家都会答也可以选用。从这里可以看到常模关联考试的一个弊端:为了区分学生,选题是可以不考虑内容。这也是很多选拔考试采用智力测验模式的原因,智力测验的题目是最容易将被试区分开的。
考试的利害性
在美国“利害性”的高低是对考试的一种重要分类方式。所谓“高利害性”(high-stakes)的考试是指那些能为一部分个人或团体带来高度利害关系的考试,相反就是“低利害性”(low-stakes)。例如对于学生来讲SAT是高利害性的考试,因为考不好就进不了名牌大学;而NAEP就是低利害性的考试,因为那只是一个普查,不计个人分数。在中文里从来没有对考试的“利害性”的描述,这很显然是因为自科举以来中国几乎所有的考试都是高利害性的。“一张考卷定终生”,更是生死攸关了。
考试利害关系的承受者也有所不同:有的考试,例如州考,被用来给学校排名次,这种考试对校长来说就是利害攸关,对学生就无所谓;另外的考试被用来给教师评级,这种考试对教师就是高利害性;州里的高中毕业考决定是否获得文凭,所以对学生来讲这种考试就是高利害性的。
美国的许多统考是为检验教育成果、追究各级教育部门的责任来举办的。学区、校长、教师、以至学生都对学习有一定的责任。考试带有利害性可以对有关的当事人造成一定压力,这种压力如果适当可以帮助各方承担自己的责任。但是过高的利害性也可以使考试产生负面的效果。美国教育测验及公共政策委员会(The National Board on Educational Testing and Public Policy)最近对全国几千名教师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发现在考试利害性最高的州里教师要化费大量时间训练学生参加统考的技巧,不能灵活地选择自己的教学方式,有些还要牺牲统考不包括的学科教学。这种情况在考试利害性不高的地区就不明显。
入学选拔考试问题的争议
美国的入学考试如SAT及ACT是属于学生和大学招生办使用的考试,也是常模关联的高利害性考试。SAT是历史最长的入学考试,在美国的影响也最大。进两年来美教育界对SAT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加州大学校长甚至于前年宣布加大各分校取消录取时对SAT的要求。引起争论的焦点在于SAT的有效性及公平性。
SAT产生于二十年代,最初的设计者是IQ测验为基础的。它的效度标准是大学一年级的平均成绩。但是批评者指出SAT分数与大学一年级成绩的相关实际上低到0.5。统计上讲SAT分数只能解释大学成绩变异的百分之二十几。有人比较了录取时参考SAT和不参考SAT的结果,发现差别很小。还有研究发现用高中成绩录取甚至比SAT还要有效。由于少数族裔的学生考分普遍较低,如果强调SAT势必会淘汰掉过多的优秀的少数族裔学生。另外SAT引起的各种预备班也成为争议的一个焦点:这种预备班给考生的“恶补”不仅不能使学生学到真正的知识,而且对家长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富有的家长可以出成千上万的美元给孩子补习,而贫困的家庭只有望洋兴叹了。
美国大学委员会对这场争议的回应是对SAT实行全面改革,增加了学术内容,减去了抽象推理的内容。据有关发言人讲,新版SAT将于2005年开始实测,改革后的SAT并不再需要补习,只要学好高中课程就可以考好。不过还是有批评者提出质疑,认为无论如何改革,这种纸笔的多重选择考试还是换汤不换药,对弱势群体不可能公平。最好的方式是取消考试的硬性要求,让入学考试仅仅成为一个供选择的参考。实际上许多大学已经在实行这种政策,并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对我国中考改革的几点建议
任何教育考试其实都是一个由许多部件,许多步骤组成的系统。这个系统要牵扯到许多部门和机构。例如在考卷产生之前要由教育决策部门制订考试目的和范围,然后由学科专家出题,测量专家审查题目统计指标;考卷编成后要选择考场及考期,组织报名监考;考完后要阅卷评分;评分后要公布分数,同时将分数送交使用者(招生部门、教师、家长等);最后才是考试的使用者来用分数作出决策(录取、升级、毕业等)。一张考卷只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
对考试的改革必须考虑到整个系统,不然很难达到预期的目标。这里作者将根据个人的经验和心得对国内中考改革发表一些不成熟的意见。
改革的目标
作者认为首先要明确改革的目标。根据目前的国情及国民的心态,“择高分录取”的原则还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改革目标定为促进“素质教育”和改变“应试教育”就很不合时宜。很明显中考的范围只能限制在几个学科范围内,根本不可能衡量和促进学生其他方面的素质。另外由于中国几千年的深厚文化的影响,改变应试教育只能是一个近于无解的“哥德巴赫猜想”。其实在西方“考什么教什么”也是普遍现象。这大概是人类的共性,要反其道而行是不明智的。
于是考试改革的目标应该定到较小,较现实的范围内。作者认为最重要的,而且可行的几个目标是:一、全面修订考试内容范围,使其与小学及初中教学大纲全面吻合;二、编制高质量的考卷;三、逐渐推行灵活及多重标准的录取方式。
关于考试内容
考什么,这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因为考试内容的选择反映了社会或国家对下一代的要求;而且考试内容对教学有根本性的指导作用。
中考用于高中录取。它的内容和范围取决于我们想选拔什么样的学生升入有限数量的高中。美国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每人都可以升高中,所以没有中考(只有极个别重点高中可能自行出题选拔学生)。在美国最相似中考的大规模考试就是大学入学考试SAT和ACT。在历史上,SAT和ACT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招生理念。SAT-“学术评价测验”(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以前称为“学术性向测验”(Scholastic Aptitude Test)是由ETS主办。该测验创始者的本意是测量学生的一般学术能力,并不强调对具体学科掌握的考察。因此,基本上SAT是挑有能力的“聪明”学生上大学。ACT-美国大学测验(American College Testing)由ACT主办,则强调学生对中学课程的掌握。因此ACT是选在过去几年中“有成就”的学生升大学。这两种理念很难说孰是孰非,但美国的教育专家中赞同“成就”测验的占多数。这就是为什么SAT早在几年前就把测验名称改变以顺应当前的大趋势(由于巧妙的措词,测验的缩写仍然保留不变)。而且美国大学委员会将于2005年推出新版的SAT。
用成就测验选拔学生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对学校教育的指导作用。很显然,如果升学考试很少涉及学科内容,教师的课堂教学必然偏向于类似“智力测验”的活动。虽然主张选“聪明”学生的一派强调一般的学术性向是很难“教”会的。但由于升学的压力,教师和家长总要不遗余力给学生恶补一番,因此浪费了学生正常的学习时间。事实证明,SAT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家长钱袋的竞争。有钱人可以投资上万美元送孩子进补习班,这种高强度的考试预备或多或少可以提高SAT成绩。自然他们的子女就站到了比穷人孩子更高的起跑线上。当然成就测验也可以补习,但这种补习至少让学生有所收获,更不用说成就测验对课堂教学的指导作用了。
美国近年来教育测验有增加的势头。布什总统主政以来发布的“不让一个孩子落后”的法案中重要的成分就是要求各州实行阶段统考(不是升学考),以监督学生的成绩(如四年级、八年级、十年级等)。该法案还规定每个学校必须达到州政府事先制订的“适当年度进步”,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个法案颇受争议,得到了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的抵制。许多教育专家认为这种“大棒”式的“高利害性”考试对教学及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害多利少。尽管如此,法案既然已通过,统考还是要办的。于是一部分有远见卓识的教育测量专家(以前UCLA教授J. Popham为代表)倡议发展促进课堂教学的测验。他们认为既然高利害考试不可避免,何不利用这种考试的有效指挥棒作用来帮助教学?当然,要使统考为教师提供教学的信息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首先这种考试要求制订详细的教学大纲及标准,考试内容要与教学目标相吻合;另外要改变以往统考远离课堂教学实践的现象,出题时应考虑到如何服务教学;最后,这种测验必须能够迅速提供反馈信息,以帮助学生及时改进。作者认为这种思路合情合理,为走进死胡同的高利害性考试指了一条出路。我国的中考牵动千家万户,属于超高利害性的考试。如果使它对初中教学起到一点正面的作用,就是千万学童的福音了。
关于考试的质量
考试的方向及策略制订以后,下面的工作就是具体的考卷编制过程。这里需要课程专家与测验专家合作对考试内容的广度、考试的信度及效度进行把关。这个过程是技术性的,需要高度专业化的机构来操作。
据悉教育部已提议由“中介部门”接管中考的编制。作者认为这是顺理成章的举措。这项改革的必要性完全不需要论证。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的谢小庆教授已著文对此有明确的论述。技术性的工作自然要由专业化的机构承办。政府部门往往不是胜任这种工作的最佳人选。这就象不能因为教育部官员需要乘车就在部里办个汽车厂一样。造车这种技术活最好留给象大众或福特那样的大厂家去做,不然做出的车恐怕没有人敢乘。
美国的各种入学考试全部是由ETS和ACT这样的大测验机构承办。尽管美国的教育立法权在各州,州里的统考也并不由州政府编制。州政府的职责是制订教学大纲和目标,然后规定考试范围。具体的考试都是雇用全国性的测验公司,以签合同的方式用州教育经费支付费用。例如马里兰州的统考就是由CTB和Harcourt两家公司承包。在帮助州政府发展各种测验的过程中,签约公司通常会组织专门的项目工作组负责一个州的事务。而工作组的成员必须与州政府的教育官员密切联系合作,甚至在一个时期中常住在州里。随着布什新教育法案的实施,各州纷纷开始发展自己的统考,因此目前测验公司的生意空前兴隆。这类签约公司和机构包括ETS、ACT、CTB、Riverside、Harcourt等。为保证质量,这些机构都有研究部门,专门研究和开发测验方法。在众多机构中,ETS和ACT属于同行中的姣姣者。他们的测验研究在世界上也处于领先地位。这种高度的专业化是任何政府部门都难与其项背的。
政府承办考试还会有一个明显的弊病,就是权力带来的垄断。这种弊端在集权的环境中会特别凸显。比如政府出题后随之而来的是政府印发复习材料。众所周知,这种高利害性考试的复习材料在中国是会带来高利润的。政府部门赚学生和家长的钱是与职能不符的行为,这在美国叫做“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任何美国的政府机构对这样的行为都必须回避,以免遭到法律上的麻烦。这次中考改革把考试这块“肥肉”从地方政府口中夺下,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廉政的开明措施。前面曾提到此项改革的必要性完全不须论证,但笔者以为这项变革的可行性还是需要做深入的调查,以估计实施时会遇到的地方阻力。
如前所述,美国的测验业存在已久,所以才能发展成今天这样一个成熟的“工业”。要使中国的测验业起飞,必须实现“零的突破”,及早建立独立的、专业化的大规模测验机构。这种机构只有通过政府的合同才能得到足够的基金而日益壮大。
由于国情的不同,我国的中考发展并不可能象美国那样采取建立大规模题库的方式。在高利害性的环境下,任何题库的安全性都会受到威胁。没有题库,许多现代测量技术如“题目响应理论”可能暂时派不上用场。不过一旦大型考试机构建立起来,它迟早会承担其它各种测验的编制任务,雄厚的技术力量是会有用武之地的。在中考的编制过程中,该考试机构应该着重研究考试的内容与教学大纲的衔接问题,以保证“指挥棒”对教学的积极影响。另外该机构也有责任不断深入研究中考的效度及其社会作用。
关于录取的灵活性
招生考试的最关键一步在于利用考分选拔学生。这正是中国与美国差别最大之处。
在国内“择分录取”已成为“择优录取”的代名词。分数几乎是录取的唯一标准,学校必须从高分开始录取。换句话说,如果学生甲得500分而学生乙得490分,学校基本上无权选择学生乙,哪怕乙有许多其他的成就。
而在美国,测验职业的行规明文规定不得以考试结果作为重要决策的唯一标准。学校录取学生时常常会考虑到考生的各项条件,因此校方很可能录取490分的学生而拒绝500分的学生。从学生角度看,也极少听说500分的学生为此去诉讼校方。
中美的文化差别很大,美国的标准不一定能在中国实行。但笔者认为淡化分数在录取时的绝对权威是我们应该逐渐达到的目标。中考改革的极终目标则是“无考”,即人人都升高中。当然这要取决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达到这种理想之前,我们除了要做到考试的公平之外,还应做到录取的合理。参加中考的学生还处在少年期,各方面都不够成熟。对这个年龄段学生的前程作任何重大决定必须慎之又慎。和高考不同,用一次考试成绩录取高中生时产生误差的机会更大。因此录取时要特别照顾到有其他特长的学生,尽量避免优秀的学生因几分之差失去升学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