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中美航线托运行李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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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加拿大各航空公司经各自政府批准,分别出台了其国内航线和国际航线的托运行李运输新规定。为适应这一新变化,避免因承运人托运行李运输规定不一致给联程旅客造成麻烦和困难,国航公司对 2006 年 1 月 1 日 (含)以后出票的中美航线(中加航线的执行日期另行通知)旅客执行新的托运行李运输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航中美航线托运行李的有关规定 (二)头等舱旅客、公务舱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行李,每件重量限额为 32 公斤(70磅); (三)除上述旅客之外的其他国航实际承运的中美航班普通舱成人和儿童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两件 行李(婴儿为一件),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额为 23 公斤 ( 50 磅 ); (四)计件免费托运行李的尺寸规定仍维持原标准不变,即头等舱和公务舱旅客每件托运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 158 厘米 ( 62 英寸 ); 经济舱旅客每件托运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 158 厘米 ( 62 英寸 ),两件行李三边之总和不得超过 273 厘米 (107 英寸 ) 。按成人票价 10% 付费的婴儿交运行李的三边之和不得超过 115 厘米( 45 英寸 ),外还可免费交运全折叠式或轻便婴儿手推车一辆。 二、国航中美航线逾限行李费的计收办法 (三)无论旅客乘坐何种舱位、持何种知音卡,每一件超出两件之外(白金卡旅客为三件)的行李(其尺寸及重量均不超过规定),或每一件三边之和超过 158 厘米但不超过 203 厘米的行李,应按一倍标准费率计收; (四)无论旅客乘坐何种舱位、持何种知音卡,每一件既超件数限制又超尺寸限制(三边之和超过158 厘米 但不超过 203 厘米 )的行李,应按两倍标准费率计收; 单件重量超过 45 公斤 以上的行李不予收运。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调整后的计件行李运输新规定同样适用于从国内其它城市始发的国航中美航线虚拟航班; (三)中美航线的托运行李如发生不正常运输情况,赔偿时参照的免费行李额重量标准应按不同舱位等级(或不同贵宾卡类型)做相应调整; 请各销售单位 (包括销售代理人) 在为中美航线的旅客出票或定座时,务必告知旅客关于免费行李额及其收费办法变更的信息,并在营业场所内明显的位置张贴有关通知。 请负责班期时刻表、旅客须知等对外宣传资料的部门对相应内容及时进行更新。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